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科技项目的通知

2017-04-13

为加强我院科技研发和成果应用,根据《温州市工科院科研管理和奖励办法》(温工院〔2014〕31号),现就2017年我院科技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项目申请人根据省市科研发展方向,结合部门情况,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科技项目申请。

2. 项目申请人需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材料、电子版本报送至科技产业处受理。

3. 书面材料包括《可行性报告》(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科技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一份。如有合作单位,需同时提交合作协议书。

4. 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5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1项院级科技项目。

2. 项目研发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3. 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合作单位人员除外。

4. 项目拨款金额不列入部门创收,奖励视产业化情况另行决定。

5. 科技产业处负责项目执行的监督管理及项目的验收管理。

项目受理联系人:邵晓红

联系电话:88537478  13868366457

电子邮箱:150014222@qq.com


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

2017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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