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企业人员信息技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6月15日至6月23日在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部分意见建议,经研究研判,均不予采纳,具体情况如下:
1. 意见:文件未明确继续教育打分标准及最高分值,建议予以补充完善。
不予采纳:继续教育分值核算、评分细则及分值上限均按照省市统一职称评审配套标准统一执行,无需单独在本评价条件内另行列明。
2. 意见:建议建议对学历未达要求的,申报年限适当缩短。
不予采纳:现行年限标准贴合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兼顾评审公平严谨性,暂不予调整。
3. 意见:建议弱化、减少论文硬性评审要求。
不予采纳:论文是衡量专业理论水平的重要依据,符合行业评审统一要求,相关规定保持不变。
4. 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信息技术专业申报类别。
不予采纳:现有专业划分已覆盖本地主流信息技术岗位,划分科学全面,无需再次细分。
5. 意见:建议扩大信息技术类技能证书互通互认范围。
不予采纳:证书认定严格依照上级文件执行,资格认定标准统一规范,不再新增互认类目。
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
2026年 6月25日
上一篇:关于《温州市企业人员信息技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下一篇:没有了!
0577-88528628(办公室)
0577-88536208(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