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企业人员信息技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情况反馈

2026-06-25

《温州市企业人员信息技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6月15日至6月23日在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部分意见建议,经研究研判,均不予采纳,具体情况如下:

1. 意见:文件未明确继续教育打分标准及最高分值,建议予以补充完善。

不予采纳:继续教育分值核算、评分细则及分值上限均按照省市统一职称评审配套标准统一执行,无需单独在本评价条件内另行列明。

2. 意见:建议建议对学历未达要求的,申报年限适当缩短。

不予采纳:现行年限标准贴合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兼顾评审公平严谨性,暂不予调整。

3. 意见:建议弱化、减少论文硬性评审要求。

不予采纳:论文是衡量专业理论水平的重要依据,符合行业评审统一要求,相关规定保持不变。

4. 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信息技术专业申报类别。

不予采纳:现有专业划分已覆盖本地主流信息技术岗位,划分科学全面,无需再次细分。

5. 意见:建议扩大信息技术类技能证书互通互认范围。

不予采纳:证书认定严格依照上级文件执行,资格认定标准统一规范,不再新增互认类目。

 

 

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

                                   2026 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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