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温州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温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7月21日起,对陈琦同志任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黄山石同志任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院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相关审计线索,并对审计组审计执法、工作作风和廉政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期间,如需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单位问题的,可与市审计局联系;市审计局办公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00号行政中心1号楼:审计组办公地点:市工科院A304党员活动室;举报电话:0577-88967756,15957763307。
如有审计人员违反纪律问题的,可向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反映,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办公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00号行政中心2号楼,联系电话:0577-88962660,0577-88967759。
中共温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审计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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